发布者:中国兽医协会发布时间:2025-06-05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完成了无菌检查法等16个通用技术要求的跟踪研究工作,形成标准草案。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依据《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章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请认真研核,如有异议,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反馈至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公示期满未反馈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人:董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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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81
2. 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公示稿(一部).pdf
3. 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公示稿(一部).pdf
4. 1107 非无菌兽药微生物限度标准公示稿(一部).pdf
信息来源: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