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全体会员、各分支机构、各团体标准分委会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增加和优化兽医领域标准有效供给,助推兽医领域技术进步和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兽医团体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协会服务行业和市场的创新需求,促进团体标准优质发展,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中国兽医协会章程》,中国兽医协会研究制定了《中国兽医协会推进兽医团体标准优质发展五年行动规划》。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兽医协会推进兽医团体标准优质发展五年行动规划
中国兽医协会
2024年7月16日
附件
中国兽医协会推进兽医团体标准优质发展五年行动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增加和优化兽医领域标准有效供给,助推兽医领域技术进步和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兽医团体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协会服务行业和市场的创新需求,促进团体标准优质发展,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中国兽医协会章程》,制定本规划。
一、重要意义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发展团体标准,推进团体标准优质发展和应用示范,能够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企业作用,积极制定满足市场需要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进而优化标准供给结构,提高市场主体产品和服务竞争力。优质团体标准的推广实施有助于规范企业按标准化生产、经营,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有利于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在此过程中也可以规范行业内企业生产经营,促进行业自律,有助于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有关发展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8部门联合印发的《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意见和工作要求,立足兽医领域行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强化标准化意识,完善标准化相关措施,积极推动构建适应新时期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工作能力和水平,以标准化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治理方式、生产方式转变,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兽医行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协会主导,统筹推进。协会发挥主导作用,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和完善团体标准相关制度文件,不断完善团体标准管理平台组织架构,统筹推进兽医各相关领域团体标准建设工作。
坚持开放包容,鼓励创新。在团体标准化工作中,广泛吸纳兽医行业内外相关方参与标准制定、实施等标准化活动,形成多元化的参与机制,确保标准化工作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同时,鼓励在标准制定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方法,积极探索在新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标准化,共同制定更具适用性和前瞻性、满足市场需要的团体标准,不断推动团体标准的创新和发展。
坚持公正透明,科学规范。坚持公正透明的态度,团体标准提案应在科学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深入调查分析技术相关情况,选择具有一定技术成熟度和工作基础的标准进行立项研制。同时在团体标准制定过程中,坚持科学、公开、公平的原则,广泛征求和吸纳行业相关方人员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
坚持循序渐进,重点发展。根据行业特点和兽医各领域标准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的推动标准体系建设和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不断开拓和完善兽医相关不同领域团体标准体系。同时结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目标、行业所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以及市场主体所急需的标准化需求,重点开展相关领域的团体标准研制和攻关,力争在相关领域和技术方面有所突破,为行业发展助力。
坚持实用可行,优质发展。注重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在标准化工作实践中能够满足行业实际需求、解决行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及在标准宣贯实施中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团体标准,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扩大团体标准的应用实施范围。同时选择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培优,组织制定高水平、高质量、满足市场和行业需求的团体标准,促进团体标准优质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为提高标准供给,争取通过5年时间,制定并发布团体标准300项以上;团体标准内容基本覆盖兽医工作相关各领域,建立较为齐全、完备的兽医团体标准体系;健全团体标准相关工作制度,建立运转高效的团体标准工作机制;完善团体标准管理平台相关组织架构,在各兽医相关技术领域成立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分委会,系统开展各领域标准化建设;建立并完善涉及兽医各相关专业领域的团体标准专家库和技术人才库,打造一支高素质、业务能力强的团体标准化专业人员队伍;加强团体标准监督管理,适时开展标准的跟踪反馈和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结合反馈和检查结果开展标准制修订完善。积极推动团体标准的优质发展,不断提高标准的质量,推动团体标准转化、宣传和实施。
三、重点工作
(一)健全团体标准管理制度。修订《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分委会管理规定》等制度文件,不断健全兽医团体标准相关管理制度,保障团体标准管理有序运行。
(二)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以及各分委会的管理,及时进行换届和人员调整。激发各分委会的工作效能,定期开展工作交流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在条件成熟的兽医领域及时成立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分委会,不断加强兽医各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三)完善团体标准体系。引导和组织各分会和分委会梳理标准体系,结合行业需要和市场主体需求,突出前沿领域、特色产业、重点领域和兽医相关各领域,合理规划标准化体系布局,按照标准化方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系统推进兽医各领域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四)坚持需求导向制定模式。了解和跟踪行业、市场和相关主体的制定需求,紧密围绕兽医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主动结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和重大工程、产业政策、国内外贸易,广泛吸纳相关方参与,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企业作用,重点制定原创性、高质量的团体标准,填补标准空白,同时鼓励围绕产业链、供应链需求联合制定团体标准。
(五)提升标准化工作能力。严格履行标准制定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加强团体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完整、高效的内部标准化工作流程。在开展兽医标准体系建设进程中,逐步建立兽医各领域的专家和标准化人才库。同时有计划的、系统开展团体标准专家和编写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标准化各方面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立起一支高素质、业务能力强的标准化专家人员队伍。
(六)加强标准信息化建设。依托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平台,围绕团体标准化业务工作内容和流程,在协会网站和现有系统基础上,开发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信息系统,完善信息系统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各阶段业务功能。丰富现有标准库的标准查询、下载等功能。通过团体标准工作信息化,提高团体标准业务工作效能,为企事业单位和协会会员构建开放、共享的标准化信息平台。
(七)加强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加大对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宣贯、应用和推广力度。召开兽医团体标准发展论坛,积极宣传标准化工作理念,提升标准化意识,传播标准化经验,展示标准化建设成果,提高社会对团体标准的认知度和认可度。鼓励各相关主体,在产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产品明示、合格评定及采购合同等方面,以不同形式采用、引用和应用。探索建立团体标准检验检测和评价工作机制,打造团体标准品牌,扩大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影响力。
(八)开展团体标准交流合作。加强与相关国内标准化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化组织的标准化活动,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研制,推动团体标准向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转化。根据业务需要,吸纳国内外专家和企业参与标准编制工作。加强与其他社会组织在标准化工作方面交流合作,借鉴成熟经验,结合双方实际需要,联合编制具有共同需求的团体标准。加强与国外社会组织标准化工作的交流,将适合的标准本土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强化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发挥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职能和作用,及时调整和补充相关专家,充实各领域标准化专家队伍。同时根据各领域工作情况和实际需要,及时成立相关领域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分委会,积极推进兽医各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结合行业特点和团体标准化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团体标准相关管理制度,统筹协调各分会、分委会和相关单位推进兽医团体标准化工作。根据业务工作实际,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以促进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与兽医相关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沟通机制。
(三)做好统筹协调。按照五年规划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和标准化工作相关要求,中国兽医协会协调组织各分会和分委会、起草编制单位、实施单位等相关方积极开展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编制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统筹产学研用各方力量,有序推进团体标准调研、研讨、制定、宣贯和实施推广,深化行业标准化交流和合作,持续推动各领域标准化工作开展。
(四)加强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对团体标准制定和实施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团体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畅通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广泛收集标准实施情况、意见和建议,及时将相关问题、意见反馈标准起草单位并进行相应处理。适时开展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抽查,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了解行业和社会的投诉和举报信息,结合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结果对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标准修订完善、废止等措施。
(五)落实经费保障。修订《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团标制修订的经费来源、经费使用以及相应责任和权益等。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引导和鼓励广大会员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多渠道落实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专项经费,为支持协会团体标准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经费保障。
通知原文:关于印发《中国兽医协会推进兽医团体标准优质发展五年行动规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