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各分委会、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团体标准起草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先进标准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工作效率和质量,调动会员单位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中国兽医协会拟开展2025年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优秀起草单位、优秀起草人及优秀团体标准的推(自)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自)荐对象
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及通过本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起草人等。
二、推(自)荐要求
推(自)荐工作要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一)优秀起草单位(5名)
1.应为中国兽医协会会员单位。
2.积极组织并承担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至少牵头制修订3项以上团体标准。
3.积极开展团体标准宣传推广,并开展标准应用。
4.由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推荐,或起草单位自荐。
(二)优秀起草人(10名)
1.应为中国兽医协会个人会员。
2.作为核心人员参与起草团体标准体系建设,或参与起草3项以上团体标准。
3.热心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协会开展的各项标准化活动。
4.由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推荐,或起草人自荐。
(三)优秀团体标准
1.应为2021年至2024年度,通过本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
2.分为以下2组:
(1)创新引领组(10个)
应符合市场发展需求,创新性突出,对行业发展具有引领性作用的团体标准。
(2)基础应用组(10个)
应符合市场发展需求,聚焦行业基础及临床领域的团体标准。
3.由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推荐,或起草单位自荐。
三、材料报送
(一)提交材料
1.优秀起草单位推(自)荐,应提交《2025年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优秀起草单位推(自)荐表》,见附件1。
2.优秀起草人推(自)荐,应提交《2025年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优秀起草人推(自)荐表》,见附件2。
3.优秀团体标准推(自)荐,应提交《2025年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优秀团体标准推(自)荐表》,见附件3。
(二)注意事项
1.请完整、认真填写附件相应推(自)荐表。(请填写完毕后打印,仅在“签字”处手动签写);
2.推(自)荐表中的所有签字盖章处须由相应单位/人员签字盖章方视为有效;
3.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
(三)材料报送方式
1.材料报送截止至2025年7月18日。请通过中国兽医协会邮箱tb@cvma.org.cn报送所有电子版材料:推(自)荐表(请发送word文档及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盖章(签字)材料需要发送红章扫描件。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2.发送电子邮件时请务必将文件及邮件主题以“优秀起草单位/优秀起草人/优秀团体标准推(自)荐+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的方式命名。
四、展现形式
在中国兽医协会第十二届兽医大会开幕式上(2025年8月23日)对入选的优秀起草单位、优秀起草人、优秀团体标准颁发荣誉证书。
五、时间进度
(一)7月,收集整理推(自)荐资料;
(二)8月初组织评审;
(三)8月中旬,中国兽医协会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推(自)荐结果并通知入选者;
(四)8月23日,在中国兽医协会第十二届兽医大会开幕式上举行推介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慧磊、刘祥
电 话:010-62129116-802、010-62129116-800
电子邮箱:tb@cvma.org.cn
附件:1.2025年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优秀起草单位推(自)荐表.docx
2.2025年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优秀起草人推(自)荐表.docx
3.2025年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优秀团体标准推(自)荐表.docx
中国兽医协会
2025年7月10日
通知原文: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优秀起草单位、优秀起草人和优秀团体标准推(自)荐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