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兽医协会小动物技能大赛第二届宠物训导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中国兽医协会发布时间:2024-09-24阅读次数: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院校:

为进一步推动高职院校宠物类专业的深度交流与协作,提高职业院校学生实践操作能力,搭建宠物训导专项技能和教学经验交流平台,中国兽医协会兽医职业技能发展分会将于2024年10月25-26日在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举办中国兽医协会小动物技能大赛第二届宠物训导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国兽医协会

(二)承办单位

中国兽医协会兽医职业技能发展分会

中国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中国现代宠物职业教育联合体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朋朋宠物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黑龙江职业学院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四)技术支持单位

鞍山市状元训养犬技术有限公司

(五)赞助单位

菏泽开发区小叶犬具有限公司

二、大赛时间和地点

(一)大赛时间

报到时间:2024年10月25日

比赛时间:2024年10月26日08:00-17:00

(二)大赛地点

理论竞赛场地: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勤学楼;

技能竞赛地点: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宠物繁育与训导中心。(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望儿山大街与农科院路交叉口南400米)

三、比赛内容

比赛为个人赛,分为理论竞赛和技能竞赛两个部分,理论竞赛和技能竞赛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70%。

理论竞赛方式为线上答题,试题库提前发放,比赛当天由试题库随机抽取100题进行作答,限时40分钟。技能竞赛阶段需要参赛选手随机选择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的标准训练犬完成综合随行、障碍赛等技能操作。本次比赛技能操作标准参照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宠物犬训导职业技能评价规范》(T/CVMA 119-2023)制定,技能竞赛具体要求和评分标准见附件2。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总成绩进行排名。比赛设个人奖、团体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个人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各奖项人数占比分别为20%、30%、50%。参赛选手3名(包括)以上的参赛单位获得优秀组织证书,同时可以参评团体奖,依据团队中所有选手成绩总和排名,设冠、亚、季军3个奖项。特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个人奖除获奖证书外设置以下奖励:

特等奖:获得指定培训机构免费培训一个月并可申请中国兽医协会颁发的宠物犬训导职业技能等级初级证书;

一等奖:获得指定培训机构免费培训15天并可申请中国兽医协会颁发的宠物犬训导职业技能等级初级证书;

二等奖:获得指定培训机构免费培训7天。

优秀指导教师可获得获奖证书和指定培训机构免费培训一个月。

五、参赛对象与报名方式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必须为参赛学校的在籍学生,每个学校最多4名选手参加比赛。选手赛前提供身份证和学生证,进行核验身份。本项比赛预计总人数为60人。

(二)报名方式

各参赛单位于在2024年10月15日20:00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1)word版本、报名回执盖章版本(要求盖学校公章)和选手照片(要求二寸蓝底,分辨率为295×413,人脸清晰,电子版)放一个文件夹,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及邮件主题以“宠物训导技能大赛+学校名”命名。

六、其它事项说明

(一)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参赛选手和相关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不具备训练条件的学校,可以由技术支持单位提供一周免费赛程培训,食宿费和差旅费自理。

(三)赛事联系人:王雨田 13022426082(微信同)

                               黄  鑫 19824818198

          回执发送邮箱:lncwmsc@163.com 

 

附件:1.中国兽医协会小动物技能大赛第二届宠物训导技能大赛报名回执.docx

          2.中国兽医协会小动物技能大赛第二届宠物训导技能大赛赛制和技术规程

 

 

中国兽医协会    

 2024年9月19日  

  

通知原文:关于举办中国兽医协会小动物技能大赛第二届宠物训导技能大赛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