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别机构或个人冒用中国兽医协会名义开展团体标准工作的严正声明

发布者:中国兽医协会发布时间:2026-06-16阅读次数:

近期,中国兽医协会接到会员反映和举报,有机构或个人冒用“中国兽医协会标准化工作组”或“中国兽医协会科研小组”等名义,以团体标准课题预研的名义,邀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参与某项团体标准的主编或参编工作,或以“收取起草费用”“确定起草排名”等名义向企业或个人收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本会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在此,本会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会是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团体标准制修订和发布机构,标准制修订管理严格按照《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平、公正、公开。立项或发布的团体标准均通过本会官网(https://www.cvma.org.cn/6788/index.html)及微信公众号可查,《中药类替抗饲料添加剂断仍仔猪抗腹泻有效性评价技术规范》《兽用中药纳米混悬剂粒径控制与稳定性评价技术规范》《动物电磁无针注射系统性能参数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规模化猪养殖区猪蓝耳病区域净化方案设计与决策技术规范》《兽医实验室生物样本元数据采集与编码规范》等均未在本会获得立项审批。

二、本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严格按照《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执行。本会从未授权给任何机构,亦未以任何名义向相关单位和个人通过排行、署名、编号等名义收取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凡以本会(或本会下属分支机构、委员会、工作组、科研组等)名义或声称与本会存在合作关系进行收费的,均属严重侵害协会声誉及会员单位权益的违规乃至违法行为。

敬请广大会员单位、标准编制单位以及行业相关人员保持高度警惕,若有上述情况,注意甄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发现任何冒用我会名义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向本会举报。

电话:010-62129116-800

邮箱:tb@cvma.org.cn

特此声明!

 

 

中国兽医协会

2026年6月16日


通知原文:关于个别机构和个人冒用中国兽医协会名义开展团体标准工作的严正声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