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中国兽医协会发布时间:2025-06-09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完成了板青颗粒质量标准的第二次修订工作,形成标准修订草案(其中第二次修订内容以黄色高亮显示)。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依据《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章程》,现予以公示。请认真研核,如有异议,请于6月30日前提出意见建议,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反馈至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公示期满未反馈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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